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汛期是突發環境事件的高發期。當前,廣東全省已經進入主汛期,企業趁汛期偷排污水、尾礦庫垮壩等環境安全隱患都可能誘發環境污染事件。6月2日從省環保廳獲悉,為加強汛期環境安全管理工作,積極預防并妥善處置汛期突發環境事件,省環保廳近日下發《關于開展2015年汛期環境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要求全省各級環保部門結合2015年廣東省“環境法治年"等工作任務,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汛期環境安全檢查工作,該檢查將持續至9月底。
“責令整改汛期環境安全隱患,依法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。"省環保廳介紹,此次檢查將全面排查環境風險單位和企業,檢查范圍包括北江、東江、西江、韓江等重點流域,重點督辦環境問題,各類工業園區和工業聚集區,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其周邊范圍內污染源等。其中,重點檢查督查涉鉈企業、大型石油化工企業、尾礦庫、重(類)金屬、有色金屬采選冶煉、危險化學品、危險廢物、生產使用化學品企業、規模化養殖業。
《通知》要求,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強化涉鉈企業和尾礦庫的環境監管,加強對重點流域、重點污染源的巡查,重點防控企業趁汛期偷排污水。清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、取締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。約談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法人代表督促其整改,對可能誘發環境污染事件的,要立即報當地政府和安委會,責令停產整改,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。